(网经社讯)12月20日,农业农村部市场与信息化司联合农业农村部信息中心在北京发布《2021全国县域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水平评价报告》。报告显示,2020年全国县域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总体水平达37.9%,较上年提升1.9个百分点。
据网经社农村电商台(REC.100EC.CN)获悉,报告全面反映了“十三五”以来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 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分析了存在的短板和弱项,并对“十四 五”时期的发展进行了展望。本次监测评价工作秉持绩效管 理理念,旨在帮助各县(市、区)找准各自在全国、全省的 坐标位置,客观判断优势、亮点和差距,明确努力方向,以 期在新征程上更加精准有效地推进农业农村信息化健康平 稳发展。
一、评价结果:2020年全国县域农产品网络零售额7520.5亿元
2020年是“十三五”的收官之年。回顾过去五年,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陆续出台,一些重大工程项目相继实施,生产智能化、经营网络化、管理数据化、服务在线化扎实推进,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迈上了新台阶。
(一)全国县域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总体水平接近百分之三十八
农业农村信息化是国家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网络 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等战略决策的推动下,各有关部 门、各地区认真贯彻落实“互联网+”现代农业、农业农村 大数据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等重大部署, 积极推进县域农业农村信息化稳步发展。2020年全国县域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总体水平达到37.9%,其中东部地区41.0%,中部地区40.8%,西部地区34.1%。
分省份看,高于和等于全国发展总体水平的有14个省份,其中,浙江在全国继续保持领先地位,发展总体水平为 66.7%;江苏和上海分居第二、第三位,发展 总体水平分别为56.5%和55.0%。从县域看,发展总体水平排名全国前100的县(市、区) 平均发展水平为69.5%,排名全国前500的县(市、区)为57.9%。
(二)农业生产信息化稳步推进
2020年全国农业生产信息化水平为22.5%。分区域看,东部地区为25.7%,中部地区为30.8%,西部地区为19.6%。分析表明,农业生产信息化水平的提升对农业总产值增长有明显的促进作用,发展农业信息化是释放农业数字经济潜力的根本途径。
分省份看,农业生产信息化水平排名全国前10位的省份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江苏农业生产信息化水平为42.6%,位居全国第一;浙江和安徽均为41.6%,并列全国第二。
(三)农产品电子商务高速增长
电子商务日益成为农产品销售的重要渠道,已经成为农业农村数字经济发展的领头羊和突破口,极大增强了农产品供应链的稳定性,促进了农民收入较快增长,特别是对打赢脱贫攻坚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稳产保供发挥了独特作用。2020 年全国县域农产品网络零售额为7520.5亿元,占农产品销售总额的13.8%,比上年增长了3.8个百分点。
分区域看,东部地区农产品网络零售额为3359.9亿元,占东部地区农产品销售总额的 17.7%;中部地区为2628.5亿元,占比12.0%;西部地区为1532.1亿元,占比11.2%。分省份看,浙江、江苏、安徽的农产品网 络零售占比位居全国前列,分别为37.5%、26.6%和19.9%, 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分别为940.6亿元、1138.8亿元、889.5亿元。
(四)基层治理数字化快速提升
2020年应用信息技术实现行政村“三务” 综合公开水平达到72.1%,较上年提升 6.8 个百分点。其中,党务公开水平为73.1%,村务公开水平为72.8%,财务公开水平为 70.5%。分区域看,东、中、西部地区行政村“三务” 综合公开水平分别为70.7%、77.5%和68.0%。
分省份看,该指标排名前10位的省份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其中,上海行政村“三务”综合公开水平达到 100%,浙江、江苏、湖南、安徽、重庆、内蒙古的行政村“三务”综合公开水平均超过90%。
(五)农村电商服务加快普及
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大力 支持电商、邮政、快递物流等企业把电商服务站点快速延伸 到行政村,为农产品出村进城和工业品下乡进村提供了重要 基础支撑。截至 2020年底,全国已建有电商服务站点的行政村共40.1万个,共建有电商服务站点 54.7万个,行政村覆盖率达到78.9%,较上年提升4.9个百分点。分区域看,东、中、西部地区的行政村覆盖率分别为80.7%、82.8%和71.9%。
分省份看,该指标排名前10位的省份覆 盖率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且均超过90%。其中,江苏、重 庆、湖南均超过95%。分析表明,电商服务“小站点”发挥了大作用,电商服 务站行政村覆盖率较高的县(市、区),其电商经济也较为 发达,特别是支撑了农产品网络零售业的快速发展。
(六)信息化发展环境逐年优化
对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的重视主要体现在财政投入上,近年来,财政支持力度不断加大。2020年全国县域农业农村 信息化建设的财政投入总额达到341.4亿元,县均财政投入1292.3万元,较上年提升65.3%;乡村人均财政投入46.0元,较上年提升 79.6%。
分省份看,县均财政投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有浙江、重庆、江苏、新疆4个省份,其中浙江高达12876.0万元,重庆、江苏、新疆分别为4516.9万元、4043.1万元和 3038.1万元。乡村人均财政投入高于 全国平均水平的有浙江、新疆、西藏、重庆、江苏、内蒙古6个省份,其中浙江高达469.7元,新疆、西藏、重庆分别为238.1元、170.0元和99.3元。
二、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存在的短板和弱项
虽然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已取得积极进展,但仍然处于较低水平的起步阶段,相比世界农业发达国家、相比国内先进行业、相比智慧城市,我国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存在不少短板和弱项,主要表现为四个相当突出。
一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相当突出。不平衡主要表现在区域发展差距上,西部地区县域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总体水平仅为 34.1%,与东部地区相差 6.9个百分点,特别是发展总体水平排在前三位的省份与排在最后三位的省份平均发展水平差距高达 40.3 个百分点。
二是农业生产信息化水平低的问题相当突出。本次监测评价数据显示,全国农业生产信息化水平仅为22.5%,而且这一比例主要是靠相对易于推广的信息技术支撑的,如果与美国 80%的大农场实现了大田生产全程数字化、平均每个农场拥有约50台连接物联网的设备相比差距就更大。
三是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滞后的问题相当突出。目前5G基站建设仅延伸到大城市郊区、县城和人口比较集中的乡镇,农村严重滞后于城市。特别需要指出的是,面向农业生产的4G 和5G 网络、遥感卫星、北斗导航、物联网、农机智能装备、大数据中心、重要信息系统等信息基础设施在研发、制造、推广应用等方面都远远落后于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需求。
四是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相当突出。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需要真金白银的投入,需要财政和社会资本的高效协同。据测算,2020年全国县域农业农村信 息化建设的财政投入仅占国家财政农林水事务支出的1.4%。2020年全国有535个县(市、区)基本没有用于农业农村信息化建设的财政投入,占有效样本县(市、区)的20.2%;有668 个县(市、区)财政投入不足10万元,占比25.3%;财政投入超过1000万元的县(市、 区)只有490个,仅占比18.5%。
三、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四个展望
一、智慧农业建设将由点向面逐步展开。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将与农业全产业链各环节深度融合,农业数字化转型步伐将明显加快,农业产业数字化的潜力将快速释放,“谁来种地、怎么种地”的问题将得到初步解决。
二、经营网络化将继续呈现创新发展的态势。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占销售总额的比重仍将较快提升,县乡村电子商务体系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将加快贯通,内容电商、视频电商、直播电商以及区块链技术支撑的信用电商将推动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创新发展,引领农村数字经济发展、促进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作用将进一步放大。
三、乡村社会数字化治理将得到巩固提升。以数字技术支撑的“智治”将与自治、法治、德治共同构成基层治理的基本方式,行政村“三务”公开水平将持续提升,平安乡村建设、远程医疗、远程教育、农民在线办事等民生保障信息化服务将加快普及,农民群众分享信息化成果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将显著增强。
四、涉农部门数字化决策服务能力将明显增强。一大批农业农村领域的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将建成运行,数据资源整合共享、有序开放、流通交易的体制机制将得到强化完善,算法模型、人工智能技术将得到逐步应用,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服务的行政管理机制和方式将基本形成。
附:《2021全国县域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水平评价报告》全文:http://www.agri.cn/V20/ztzl_1/sznync/gzdt/202112/P020211220309351243712.pdf
【小贴士】
网经社定义为通过电商平台实现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资源对接等功能,并通过电商平台打通农业、农村、农民与城市的互通有无、资源共享。目前,农村电商市场存在七大类玩家:1)综合平台电商:阿里巴巴、京东、拼多多、苏宁易购等;2)农资电商:农村淘宝、农商1号等;3)农产品电商:买菜网、优菜网、鲜直达、链农、美菜等;4)网络品牌电商:三只松鼠、百草味、新农哥等;5)生鲜电商:小农女、顺丰优选、中粮我买网、本来生活、易果生鲜等;6)信息服务类:村村乐、农管家、中农网、中国惠农网、农枝云、智农通等。(如果您是农村电商业内人士,欢迎咨询加小编微信s12369874z进入相关社群,阿请务必备注姓名+单位+职务)